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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題目醒目,終究吸引了你的眼球,請帶著慎重的目光,仔細地閱讀本文,表達一下你的觀點.
說句實話,為了徹底地解決“日趨嚴重的能源危機”,尋找實現“永動機”的最終途徑,我已為之奮斗了半輩子的心血,在這里我首先要聲明,自認為受過幾年高等教育的秀才們、智者們,不要一時沖動,總覺得別人連起碼的物理知識都不懂.其實這樣的人在我眼里反而是最愚蠢的,可以一笑了之不肖而顧的.因為這種人只能證明他比別人多讀了幾年書,更會死記硬背書本知識外,而別無一點長處.想比之下,樓主的觀點雖說不太正確,但也有一些大膽創新的思維.想當初“哥百尼”的日心說,在眾多學者、教主面前不也是顯得那么地無稽之談,歪理邪說嗎?
在這里我要發表的觀點是,從宏觀上來講“物質不滅”和“能量守恒”定律,如果說不是人們在對自然現象認識上的錯誤,起碼也是認識上的片面,以至后來又提出一個所謂的質能轉換等等假說.其實自然界的能量一方面是在不斷地創生,另一方面又在不斷的消失.因為自然界所有事物都遵遁同樣一個規律,即新陳代謝和有生有滅.而唯有“物質不滅”和“能量守恒”與之違背顯然顯得有些不合邏輯.“物質不滅“定律當初只是為了解釋化學反應前后的質量不變而提出來的.由于認識了原子的重組規律,因此就不難理解“物質不滅”真正含義,但是從宏觀上來分析,一支蠟燭點完后,蠟燭被消滅了,但同時有創生了另一種物質形態——二氧化碳.
因此與其說“物質不滅”到不如說“物質有生有滅”來得更加確切.因為誰也不會認可蠟燭就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就是蠟燭.
對于“能量守恒”道理也是一樣,所謂“能量守恒”本意是一種形式的能量在沒有損耗的情況下可以完全等量的轉化為另一種形式的能量,這看起來好象很合乎常識,但是事實上任何兩種形式的能量在相互轉化時都伴隨著能量的損耗,而這種損耗歸根到底轉化為我們稱之為“熱能”.那么什么是“熱能”呢?其實把“熱”看作“能”,是人們對“能量”認識的最大誤區,正如把二氧化碳看作蠟燭一樣的可笑.如果“熱”是“能”的話.那么“冷”又是什么呢?“冷”算不算也是“能”呢?,也許有人會說“冷”當然不是“能”.但是我相信,稍懂點物理知識的人都會相信我可以利用一塊冰塊發出“電能”來.因此說“冷”不是“能”和說“熱”是“能”同樣的可笑.因為構成“能量”的要素總是離不開相對的條件,我們說“磁能”它由南、北兩極構成.“電能”由正電、負電構成.“勢能”由高、低位置構成.“動能”由運動、靜止速度構成等等.我把“能量”的這種特征叫作“能量的相對性特征”.由此可見把“熱”稱作“熱能”是認識上的錯誤.確切的講應該叫“溫差能”.可見沒有“溫差”的所謂“熱熵”就不能視作“能”.因此我們說“能量是有生有滅的”能量在特定的時空條件下會被源源不斷的創生,我們的太陽就是在無時不刻地創生著能量,各種形式的能量一經創生即可以相互轉化,能量在轉化過程中不斷地被損耗,能量最終以“熱熵”形態而消滅.既然能量是可以被源源不斷的被創生出來,那么模仿太陽的奧妙,通過人類的智慧最終也一定能夠創造出“永動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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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永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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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之鳳凰小筑
首先能不能搞出永動機我們先不談!就這短文,我想說說自己的看法.我指出一點,物質不是物體,作為物體蠟燭是消失了,但是不是物質消失了!作者偷換概念,得到一個自己都認為荒謬的結論,既然荒謬那就是錯誤!???簡單點,請用化學元素來考慮蠟燭燃燒現象!!!元素消失了嗎??????????????沒有吧!!
關于物質和物體的概念,我認為作者在這里一點沒有含糊,我們常說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前者指得就是:柴、米、油、鹽、醬、醋、糖、用現代說法就是吃、穿、住、用的所有東西.當然蠟燭也應歸屬一種物質.而物體的概念,主要用于物理學,用于研究共同的屬性運動而被定義的.例如太陽、月亮、地球、火車、人、等都可以被看作物體.蠟燭燃燒是一種化學現象,當然應該被視為物質.就是物質不滅定理的創始人,羅蒙洛索夫,也是把蠟燭作為物質來講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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